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。偷双
本报讯 2011年8月9日18时许,鞋判刑黄某途经莆田城厢区龙桥大街某运动鞋店门口时,年多人人爱人人摸见该鞋店内堆放着很多箱鞋子,偷双便萌发将该批鞋盗走的鞋判刑邪念。随后,年多黄某雇用了两辆营运卡车及四名从事转移的偷双外地男人,并约好次日清晨3时许等候其告诉转移货品。鞋判刑然后,年多黄某让四名转移工将该鞋店内的偷双人人爱人人摸200箱共2400双仿冒品牌运动鞋搬到两部卡车上,并运到其租借的鞋判刑仓库内。达到目的年多后,黄某将鞋子以每双人民币13元的偷双价格卖掉,赃物用于日子浪费。鞋判刑案发后,年多经判定,赃物总价值人民币72000元。2011年9月23日,黄某被公安机关捕获。
近来,黄某因犯偷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责令黄某退出所偷盗的2400双仿冒品牌鞋子或许赃物折价款算计72000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